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待面试结束后根据个人情况及工作需要由我局统筹安排在局属各单位。
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31日;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审计或会计专业,三年以上审计或会计工作经验,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职称,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08年2月15日—2008年2月24日
(一)报名时间:2008年2月25日—2008年2月26日。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209楼室。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与职位相关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提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人员报名表》、已婚人员提供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接受报名。
(六)有一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考
1、个人条件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资格条件1、月薪3500元;资格条件2、月薪4500元。
五、其他事项
考生工作经历以考生从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后到人事部门报到的时间为准,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